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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


  一、 公司概况:
  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2000]108号文及苏州市政府苏府办[2000]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于2000年12月18日成立的专业从事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房屋经营、置换等中介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太仓分公司是设立的第一家县级市分公司,于2001年9月28日正式开业。
  二、 担保的概念:
  所谓住房置业担保,就是为保证个人住房贷款的安全性,在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申请贷款时,担保公司向银行保证,当借款人无法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条款时,由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行为。
  三、 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太仓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已经与担保公司认可的开发商订立了合法有效正规的购房合同,并交纳了房价30%以上的首付款,所购房屋产权明确、手续合法;
  5、 自愿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反担保;
  6、 已通过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核;
  7、 符合贷款银行和担保公司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 借款人办理贷款担保时须提供的文件:
  1、 借款人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或在太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或其它能表明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纯公积金贷款不需提供);
  3、 正规购房合同及房价30%以上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贷款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五、 担保流程:
  1、 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审核;
  2、 持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表及有关文件夫妇双方同时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申请,与担保公司签定《抵押(反担保)合同》,并缴纳担保服务费;
  3、 持担保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去贷款银行签定《借款合同》。
  六、 担保服务费的收取及退回:
根据市物价局批复的担保服务费收取的标准为贷款额×贷款年限×0.85‰一次性收取。
  借款人提前还清本息的,提前年限的担保服务费按六折退还给借款人。还款年限整年以外的部分,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担保公司地址:郑和西路29号(三楼)
  联系电话:53513123、535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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